关于2008年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因监考员失职造成本人进错考场后未被及时发现,考试成绩可能被取消,本人对处理结果不服!
更新时间:2008-10-31 11:34:16
问题描述:
本人是08年参加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2008年9月29日上午7点45分本人到**中学(**路)高中部参加考试,因为到考场的时间比较仓促,误将考场“**中学高中部南楼”看成了“**中学高中部北楼”于是就进入北楼的01考场,当时距离开考还有十分钟,我便进入考场就坐,当进入考场的时候,两名监考员并未尽其监考员职责,未核对我的考生信息,只是随便看了一下准考证及身份证,并未拿出分发给监考员的考生信息进行照片,姓名核对,并让考生签名核对,说也恰巧,北楼01考场的23号当时缺考,当开考一小时十分钟后,监考员才拿出分发给监考员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此时,才发现本人进错考场,根绝考场纪律,开考后三十分钟内,考生未能按时进入考场,视为缺考,于是,本人在南楼考场视为缺考,因为情况特殊,在监考员及北楼主考的陪同下,本人在北楼01考场23座位答卷至考试结束,并且在监考员、北楼主考的陪同下,到其指定的考务办公室等待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从其他考场监考员口中得知,其他考场也有考生走错教室的现象,但因监考员尽忠职守,都已让考生回到正确考场进行考试,唯独本人例外,如当时能监考员及时发现本人信息错误,在指定期限内,本人也能回到正确考场,在办公室内,北楼主考让监考员、本人分别写下事情经过,本人在事件经过中主要提及因监考员严重失职,造成了本次事件的发生,本人及监考员都在该材料中签字,监考员所写的证明也叙述了事情经过,承认本人是在开考前十分钟进入教室,当时并未分发草稿纸,答题卡,试卷,并在开考后70十分钟才核对考生信息并发现本人进错考场,双方也在该证明中签字,并让本人签了违纪处理,现在还在等待公务员处的处理结果,但是在10月13日,考试成绩批改已经结束,十七日就能知道分数,但当时在办公室南楼主考说按照规定,这次考试将没有我的成绩,本人觉得十分不公平,其他考场也出现此类现象,但都能及时纠正,且在开考70分钟后发生事件,公务员考试本来时间就十分宝贵,因为此时,大大影响了本人的大体效率。
现请问律师先生,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如何认定,对本人进行取消成绩的处分是否合理,监考员因失职将获得何种处分,如果对本人进行取消成绩的处分不服,应通过何种方式进行对本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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