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律师:1、是浦姓男子在我家打我父亲,我父亲在防卫时才顺手扔的水瓶,我父亲这种行为是不是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2、派出所有权力要我们交纳费用吗?3、假如是故意伤害,那量刑范围是多少,法庭
更新时间:2008-05-29 22:14:56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是江阴的,我今天是为我父亲向你咨询,具体时间我不清楚了,大概是5月初,当天我父亲和一个生意上有来往的人(姓浦)在我家车库谈事,事情是06年经过浦的介绍我父亲在
无锡承接到一个拆房工程,但是有一笔押金50000多一直被浦压着,照里是工程结束,没发生问题押金应该退还,但是快2年了,浦还是不还,在交谈过程中,我父亲和浦发生了争执,随后浦先动手踢我父亲,我父亲也火了想和浦打,当时我母亲在场,拦着浦和我父亲,劝说我父亲,但是浦在这个过程中还是不停地找机会打了我父亲几拳,随后我父亲跌倒在地,浦想从我家车库跑出去,我父亲随手拿起旁边的水瓶砸向了浦,后110来处理,带浦去医院治疗并验伤,当天我父亲被关在派出所的监察室,到晚上7点多才放出来,还交给派出所4400(说是医疗费)。
今天也就是5月29日,我中午回家吃饭,我母亲说我父亲一早就被派出所喊去调解了,我随后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姓浦的人,就我观察,他双手肘部弯曲地方皮肤被烫后有点红,不过明显恢复的很好,他本人说肚子上也有部分烫伤,但是觉得人并没多大事,派出所的民警说是经过验伤,属于轻伤,是故意伤害,可以随时把我父亲拘留,并且要我父亲马上交纳一部分医疗费,后来我们交纳了15600,连上次的一共是20000。而且浦还说要过3个月再验伤后再决定,是不是要告我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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