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求开发商赔偿?如和赔偿?(房屋已经交房入住)
更新时间:2008-05-29 18:32:03
问题描述:
我在2006年9月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其中“项目建设依据”一条中规定“土地使用年限自2005年至2055年”;房屋性质为商住。但是,交房入住后开发商办好房产证和土地证,通知我交房屋契税和多出面积的房款时我发现土地证的使用期限变为2045年;房屋性质也变成办公了。开发商辩称是政府部门的政策改变造成这一结果。这样我要多交2%的契税,而且土地使用年限也少了10年。因此我一直拒绝交纳房屋契税和多出面积的房款给开发商,开发商也不给房产证和土地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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