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赔偿的后续问题
更新时间:2008-10-18 14:24:22
问题描述:
请问:
我家房屋拆迁,开发商在《安置还房协议》中提到,如果一年半没有还房,就赔赔偿违约金三万元整~那么这起始时间是不是从签合同的那一天算?还有就是是不是到了一年半后(哪怕只是过一天)就可以让开发商支付那三万元?那么支付了三万元的违约金后是不是可以不交房?我怕开发商钻字眼,到时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谢谢
(应该是从签合同的那一天算,支付了三万元的违约金后仍然要交房。)
这是律师的回答,我在此也要再谢谢律师~
顺便我再问个问题:如果到时候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欠违约金,那么我应该怎么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能具体一点告诉我吗?各位律师~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