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律师,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单独离婚,要她补偿小孩抚养费?一般要求她出多少抚养费?还可以要求她出哪些费用?
更新时间:2008-05-26 20:59:00
问题描述:
我是九江修水人,于2003年在浙江温州打工认识了一个陕西咸阳女孩,和她交往了半年就和她回家结婚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接下来到2004年2月8号我们的女儿就出生了,之后我俩都在老家陪着小孩到了10月份就把小孩交给了我爸妈,之后我俩重返温州上班,到了12份的时候陕西来电话说她哥哥2005年元月1号结婚要我俩回去,那时因为公司比较忙我就让她一人回去了,之后就没回来了,我也去接过几次都没用,后来就没联系过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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