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此类是物业员工所为,我们能否让物业赔偿一部分吗?2、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3、如物业不负责,我该怎么办?4、如果联合另一户业主告物业,能打赢吗?
更新时间:2008-05-26 21:49:32
问题描述:
5月1日,下午2点左右,家中被盗了,没过多久,在同一个小区的另一户业主家也被盗,后来小偷抓到了,但是我家被偷的财务被小偷已挥霍掉.
经调查,此小偷是我们小区所属物业的员工,专门修理居民家中的设施(如对讲电话,楼下的总的防盗门,疏通管道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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