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请问我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还是按照B单位所出示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去做。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8-05-20 11:03:17
问题描述:
有一项目,A单位作为总承包商,我司作为A单位的分包单位,同A单位签订了施工分包合同,随后,我司又同该工程的材料供应商B签订了材料供应安装合同,我司同B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我司同A单位结算完之后,才能同B单位进行结算。该项目已完工半年,现在B单位要求我司进行结算,但我司同A单位并未进行结算,B单位说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的规定,5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进行核对并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我司立即结算,否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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