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患者现在双手没有生活自理能力,需找人看护,每天费用为50元,三个月在一起一共5000元,当时出事时一只大概两千元的玉镯摔坏,再加两千元,一共索要7000元.我们当时只认为行人是弱者,伤者和我们妈妈
更新时间:2008-05-20 19:24:27
问题描述:
当晚八点多下着小雨我与男友骑电动车回家,经过大钟楼红绿灯大概一百米的时候,有两位五十几岁的妇女也因为下雨赶着回家,第一位先冲到自行车道上站在正中间然后回头呼唤另一位赶紧过来,此时两位都站在自行车道上相距大概一米,我们因为距离两位太近加上她们看见我们的车后不知如何是好,我们碰到了前一位妇女,她坐在地上时下意识用手撑了一下,导致左手腕处骨折右手腕轻微错位,我们没有来的急多想将患者带到医院救治,两只手经过治疗都打上了石膏,当晚在医院花去的医疗费用大概一千多元,过后伤者家属又找我们要去一千元说如果患者有不舒服可以随时带她来看,这一千元他收到后给我们打了一张收条,5月19日我们陪患者去复查,医生说无大碍恢复的不错,在医院门口这家人跟我们提出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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