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母亲再婚的话有必要去婚前财产公证吗?2.我母亲百年之后,她再婚的先生是否也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3.在我母亲同意的情况下,我还可以重新把我的名字补上去吗?请邓律师务必回复我这三个
更新时间:2008-05-17 18:11:0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再婚家庭的财产问题,在2000年的时候我父亲去世了,留下一间老房子没遗嘱,05年的时候拆迁分了一套两室两厅的经济适用房(5年之内该房屋不得转让出售),在办房卡的时候,我作为是我父亲那一部分遗产继承人之一、要同时和我母亲在房卡上写上名字,除非其中一人自愿放弃继承权才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我母亲为了怕我老婆以后会和我离婚分这套房子,在我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让我和她去公证处公证自愿放弃继承权。
现在我母亲要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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