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孩子抚养费追加有无年限?如果这次我起诉他们:200元生活不变,但孩子50元以上(包含50元)医疗费用双方共同负担,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更新时间:2008-05-13 09:08:11
问题描述:
我2001年7月协议离异,孩子当年4岁,我每月协议支付孩子50元生活费,然后孩子随他奶奶回老家,直到2004年3月回到我们所处地方。2006年9月,孩子后妈要求提高抚养费为每月200元,从2006年1月份算起,我应允。2008年4月,我与孩子后妈协商将孩子接回与我生活。我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协议,每月他们支付200元不变,但孩子50元以上(含50元)医疗费用双方共同承担。他后妈不同意,声称以前孩子生病时没有向我要过治疗费用。我一直想等自己再婚后,才将孩子接回来,但夙愿难成,我实在无法袖手旁观孩子的生活状况,下决心将孩子要回来。孩子的后妈非常难沟通,平时我们是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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