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不履行协议,是否可以和他解除买卖协议,是否予以支持,有没有继续履行协议的义务。
更新时间:2008-08-07 16:02:30
问题描述:
我父亲1999年用老叔的名字并使用老叔的工龄,购入一套铁路公房,给奶奶居住,至今产权证和买房收据都在我父亲手里,今年四月奶奶去世了,老叔主动表示他要购买,在今年的五月五日经双方协议,价格商定为16万元,并写有书面协议双方签字,(协议写明了买卖房屋的地址、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房款分三次付清,首次三万元已交付;第二次五万元于七月末付清,至今未付;第三次09年春节前夕将余款付清。在他付了三万元之后,老叔就将房子出租了。现在他又否认房子是我父亲的,说当初父亲在买房的时候就已将房子赠与他,而且否认三万元是房款,而是给我们的感谢费,并且在今年七月自己又偷偷的补办了房屋产权证,如果他不履行协议,我父亲是否可以和他解除买卖协议,向法院申请将房子更名为我父亲,不知道我们双方所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法律是否予以支持,他有没有继续履行协议的义务。请各位指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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