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如果打官司,我应该以什么理由来起诉开发商?按照消法,我能不能要求双倍赔偿?(这套房子是毛坯房,我买下后做了装修并且住了近一年)
更新时间:2008-05-08 20:57:21
问题描述:
我在2007年7月买了一套房产,这个房子是2006年完工的。当时我是通过房产中介找到这处房子的。所以签合同的时候有我、房产中介和开发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一起在场,并且我缴纳了房屋的全款,并得到了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就在前两天有人找上门来,并出具了我这套房子的另一个购房合同,日期是2006年6月的(我的合同是2007年7月的),声明这套房子是属于他的,限期我搬走,而且说这套房产在房管局已经备案在他的名下。因为我住进来以后,多次询问售楼处,他们都说房子还没有备案。所以听来人这么一说,我第二天就去房管局去查,结果房子真的备案在那个人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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