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以现金的回报方式算不算非法融资,餐饮行业采用会员制的营销方式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8-05-06 20:46:41
问题描述:
我开了一家餐厅,在营销方式上采取了会员制,具体的做法是在餐厅消费的客人通过自愿加入,以消费的金额(50元)为积分基点,一旦成为会员后,每消费一次按照消费金额累计(每1元积分1分),达到积分界线(1000),则按照当日积分给与兑换现金或抵消餐费(每10分兑换1元人民币)。积分达到5000的成为高级会员,还可以按照消费积分参加年底分红,比例为消费积分的8%;未达到积分界线,使用会员卡消费可以获得餐费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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