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要问的是:像这种有婚外恋的过错一方在法律中财产都得到多少?我们双方的养老金,公积金是不是都属于共同财产?还有,我想叫他赔偿我多年来的精神伤害能否成立?(他第一次出轨是在我怀孕的时候)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8-05-07 14:07:0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昨天好像我咨询的事情没有提交成功,现再说一次。
我跟老公
结婚至今已13年了,生有一女现11岁。由于老公这么多年来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我知道的是四次,包括现在的网恋),目前我在考虑跟他
离婚。他说
协议离婚,但是我想通过法律让他净身出门,让他身败名裂!因为我有证据证明他的婚外恋,网恋。前些时候我通过他的邮箱得到了第三个女的给他的三封邮件,他跟这个女的是同事,在一起有三年了,并且这个女的还为他打过胎,这些在信里那女的都说的很清楚。由于今年他迷上网恋,所以想跟那个女的分手(提出分手是在在今年小年过后,这些在她给他的信中也说到了),因此那女的就跟他闹,要他赔偿2万块,还时不时的发手机短信给我,并且还寄了一封信到我单位。同时他现在的网恋对象是一个比他小12岁的重庆在读研究生,昨天早上他居然先斩后奏的飞到重庆见她了,在下午一点五十发信息给我说他到重庆了!之前我跟这个重庆女孩发过短信,在QQ上聊过(这些东西我都保存着),她说她会退出,但是他们却一直在偷偷摸摸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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