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否合理,有没有侵犯我们住户的权益,如果有,我们可否要求他拆除管道设备或给予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08-05-06 10:48:23
问题描述:
您好,罗律师,是这样的,我所居住的小区系老房(原未有燃气系统),近日燃气公司在我居住的小区增加燃气管道系统,我所居住的单位仅有2户与之签订了安装燃气管道的协议,我及本单元其他住户因费用及安全未题未与其签订协议,燃气公司事先未和我们打任何招呼,便在我及其他邻居家阳台,住室等墙面打眼安装燃气设施,(如管道、气表等,为的是能让燃气通到签协议的住户家)并且在楼下挖沟埋管,且无任何警示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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