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更新时间:2008-08-04 20:04:42
问题描述:
我乘坐的顺义骏马公司的11路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我随身带的笔记本电脑被摔坏了,后经交通队协调,让我自己去修,然后拿**去报,他给我和责任方约时间谈。等我把电脑修好后,我去交通队,责任方把**的复印件拿走了,他们与交警从会议室出去去了办公室后就没解决,我们就回来了。后来我们就到法院起诉了责任方,到开庭时,他们说我们的证据不足,交警的出示的责任书上写得是衣物损害,可没有明确说是电脑,电脑确实是在那天摔坏的,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