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1。民事诉讼的起诉期限是2年,特殊情况出外,此案应该不属于特殊情况,所以早应超出起诉年限,为什么法院会受理?2。我父亲在本案中只是证明人,如果贾某起诉建筑公司,我父亲可以作证人,但
更新时间:2008-05-05 11:46:06
问题描述:
1999年,我父亲常××在一建筑公司当工长,期间工地租用了贾某的挖掘机,欠了贾某7500元,由我父亲手写了一张证明条,全文如下:今证明,××工地使用贾某挖掘机××天,每天××钱,特此证明。证明人,常××
我父亲于建筑公司的关系仅仅是雇用,没有任何其他关系,现在贾某将我父亲以第一被告告上法庭,建筑公司为第2被告,而且贾某手里只有一张当年我父亲打的证明条,再无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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