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负责人吗?如果负?该负多少责任?
更新时间:2008-05-01 17:48:42
问题描述:
单位会餐 我和纠纷人同坐一桌,酒间,坐位打乱了,我和纠纷人坐到了一齐,我左他右,我用右手为桌右侧别的同志倒酒,在收手的时侯,右肘无意中碰倒我右边的酒杯,酒洒在桌上流到地上,这当中出现了意外情况,纠纷人拿着手机在我右侧桌下玩手机,这时酒洒到了他的手机上,当时他甩了下水,以为没事,但仅接着发现手机白屏了,损坏不能用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付不付责任,该付多少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