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筹齐所有剩余房款和违约金,准备在明天转帐给他们,我这样做可以吗?另外,他们只收现金,不同意协助我们完成贷款手续,我需要怎么做才可以使他们配合我呢?
更新时间:2008-05-02 14:14:26
问题描述:
我购入一套住房,3月22日签的合同,当天首付3成。由于申请房贷政策突然变紧,换了2家银行,到第3家贷款才批下来,而这时已经4月28日。我们马上通知上家过户,但是上家不肯。
合同规定最后交付日为4月20日,到4月28日收到上家的书面通知,要求按照合同规定在3日内,以现金补足房款。
因为害怕上家单方面取消合同,合同规定超过最后付款期限7日,上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这时我们需要要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以外,还要承担房价2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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