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暂时不给开发商交剩下的10%的房款,请问我属于违约吗?如果向现在这种情形,开发商明显没有能力按时交工了,我能和开发商解除合同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30 13:05:38
问题描述:
我今年元月在咸通路与开发商签定了一套商品房购买合同,合同约定明年6月交工,在楼房正负零时需给开发商交总房款的30%。今年2月楼房已经正负零,由于我当时手头紧就只交了20%,约定剩下的10%缓缓再付,可当我最近去工地时却发现该楼房在正负零以后一直停工,问工地的人,他们说开发商没有钱盖所以一直停工,现在已经是5月了,明显20多层的楼房,明年6月肯定是交不了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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