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手头上有5个月的送货单,基本上都是电工签名的,但是没有盖章,几年来都没有盖章。之前有时候用现金请款,有时候开的是支票。请问法律承认这样的证据吗?我如果去起诉能拿回我的货款吗?
更新时间:2008-04-28 21:26:19
问题描述:
我和汶安针织厂一直保持着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长期供应其厂的五金配件。08年4月20日早上,我送货过厂里,由于电工需要私人用一些网线,就顺便搭我的车出去,但是到了厂门口被其厂长发现,并扣留网线,之后这几天我去跟他们要货款,厂长就说不给我。要了几次都这样说。现在从07年12月份到现在已经有5个月的货款没有结给我。现在我和他已经停止了供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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