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二年,有一女,婚前,为准备结婚,他家给买了一44平的房,房本是丈夫的名字,婚后,我单位分房,又分给我们一98平的房,房本是我的名字,我们手里当时有5万多,借了十万,请问,离婚后,这两处房会
更新时间:2008-04-28 16:39:21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结婚二年,有一女,婚前,为准备结婚,他家给买了一44平的房,房本是丈夫的名字,婚后,我单位分房,又分给我们一98平的房,房本是我的名字,我们手里当时有5万多,借了十万,请问,离婚后,这两处房会怎样分
如果丈夫有书面证明,说明那一处44平的房子是为我俩结婚准备的,是否能作为我们共同财产的证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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