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年前家里贷款做生意,最后连房子都被没收了,当时的欠条(双方订立欠条有效期20年)是否还有偿还义务?2、四年时间未追缴,双方现在是否还存在债务关系?3、若必须偿还,父母却无力偿还,我们该怎
更新时间:2008-04-27 10:20:08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父亲于六年前做生意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三万元,并打了欠条(欠条写着有效期二十年的字样)。但四年前父亲做生意赔光所有钱(家里唯一房子也被法院拿去
拍卖了),现在一直和我母亲在外租房居住。此期间我父母只有退休钱(1600元),租房费一直由我承担才能生活下去。最近几天,有四年未露面的借款人向我父亲追讨此前的三万元,我想了解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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