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事件学校有多大责任,那几个学生应该负什么责任,我们应该私了还是起诉,我们应该怎么要求索赔。
更新时间:2008-04-25 22:37:36
问题描述:
我弟因之前和别的学校的一个学生有口角之争(一两句话,并不严重),4.18日那个学生去我弟所在的九台二中要求我弟道歉,我弟坚持不道歉,因为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结果那个同学出手打了我弟,他俩便打了起来,这时候那个同学预先叫来的六七个学生手拿木棒和砍刀一起把我弟打了,我弟头顶被砍两刀,耳后被打了一木棒,一个胳膊有轻微裂缝,当时学校报了案,三个学生被派出所带走,我弟住进了九台县医院,现在我弟还在住院,我们担心头部可能有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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