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方提出的,1、要拆除后面多造的这一块绿色的半平方,2、红线与蓝线区不准再建造上去。我户应该怎么办?由于隔壁一直在阻扰,房子现在进展缓慢,而且我户身心极度疲劳。殷切期盼答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26 14:19:53
问题描述:
建房协议纠纷
主要事项如下:
1、我户新建住房与东邻隔壁上层墙体,协议上规定,北首间退让后间距1.20米,南首间退让后间距2.15米。隔壁测量结果超出1~2厘米,而我回去测量结果并未超出。
2、如图,绿色小长方形是我户在挖土机挖好墙基,水泥浇好后,时隔一星期,再手工挖宅基地搭建的,当时是考虑怕与隔壁靠的太近,影响到隔壁的墙基。在这一星期之中,隔壁曾经回家看过,当时这一块绿色半个多平方没有建造,同时村里管批建房子的人也曾过来丈量过宅基地的面积,并作了简单的登记。但后来隔壁再次回家看的时候,看到这一块又搭建了起来,就要吵又闹的,抛出话,一定要拆除。此时,我户房子第二层已经造好。
有一点,我这里说明下,一、后面造的这绿色的半多平方,是属于我家基地的。二、村里管批建房子的人那时测量的数据,只是作为参考,并未报到镇里备案审批过。三、协议中并未规定这一条,那时只是写了东西间距,南北转弯处检举未规定。
3、其中协议里第四条(我户新建住房阳台与隔壁高低相平,不得起高),对方有争议。对方要求是:如图,隔壁房子南首房二层,是阳台(红线下),北首房三层,是房间(红线上)。而我户新建住房设计的是,蓝线上是房间,蓝线下是阳台。对方要求我户新建上层住房,要跟对方阳台进出相平,也就是说红线与蓝线区内(大致距离三米)我户住房不准造上去,否则影响他家采光。
因为对方住房靠近背面点如果跟他一样的造法,又不切实际。而且协议中,并未规定进出要跟对方住房相平。另外,协议中未规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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