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向这样的劳动合同我们能签吗?天铁集团占用我们厂应该接收我们厂职工吗?我们厂职工能向天铁集团提出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吗?我们职工的性质到底是属于转岗还是劳务派遣?镇党委有权解散撤消工会和工会主席吗?
更新时间:2008-04-23 09:40:4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同志你好:
我们是更乐白灰长的职工,更乐白灰厂隶属于河北省涉县更乐镇,始建于1982年,经过二十多年来逐步发展壮大,使一个由原来不足万元的小厂发展成为一个现在拥有固定资产3400余万元、职工321名、年产值2400余万元, 年创利税350余万元的具有股份性质的大厂。是更乐镇的支柱企业,也是更乐人民群众就业来源。
在2007年7月份,由于我们厂的厂址在天铁冶金集团铁前项目的改造范围之内,所以经天铁冶金集团与更乐镇镇政府和我们厂三方协商决定于,当年9月份将我们厂停产拆除、并同时将全体职工分配在《天铁冶金集团》下属的各个分厂工作。并解散了我们工会和撤消了工会主席。到2008年2月底以前,六个月内,只有刚分到天铁冶金集团时给的、每人一套工作服安全帽和绝缘鞋以外,从无签定过任何劳动合同和提供相同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直到3月份突然河北天乐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拿出涉县劳动局监制的空白劳动合同让我们签定、并且否定了我们原白灰厂20年的工龄。还要给我们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拒绝签字就开除我们。更乐镇副镇长、河北天乐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说:此公司是更乐白灰厂、更乐水泥厂和天铁集团于2008年10月份合并重组的我们所有职工是天乐公司以派遣形式输出的,可我们是在9月份转岗分配到天铁集团的,(通知上明明写着是分配)怎么会成为天乐公司的派遣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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