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我们的网吧转让合同,我是甲方,我现在想把房子要回来,{房子不是我自己的,是我在转让前乙网吧名义一次性签定了5年2.8万元的合同},我现在不想租给他了,请问我可以这样做吗
更新时间:2008-05-26 21:59:58
问题描述:
甲方自愿将蓝天网吧转让,乙方愿承接,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1。甲方现由五万陆千元整(56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包括服务器共30台电脑,座椅,空调,电信局的网费押金800元和有关证件手续。
2。甲方保证在乙方做网吧的前提下,房屋租金一年柒千元不变,如乙方转行或转让,房租就有所提高。
3。2005年5月2号前的费用甲方负责,2005年5月2日以后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债务‘费用和纠纷,不得与甲方有任何牵连。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陈** 乙方签字: 肖** 2005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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