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经人介绍与杨认识,2006年4月登记结婚,2007年2月15日生一子.在此期间一直住我娘家.于次月底开始产生矛盾.此后他们一家多次来我娘家大闹后并把孩子抢行抱走.在此中间曾多次托中间
更新时间:2008-04-25 21:08:09
问题描述:
有消息说他在这第二次开庭还是不会肯离.说孩子不会放,而且要离我得给他钱.我想知道象这种情况第二次能判离吗? 孩子要是给他我能不出任何费用吗?要是孩子给我也不要他的任何费用.如果判不离我能以不服起诉为由上诉到中院吗?中院会判离吗?(象这种人家我实在没办法再和他继续下去,现在孩子看不到,又不能和他断,这种日子根本就是一种心里和精神的折磨,我只想尽快和他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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