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房子,目前是否属于我们共同财产。2、如果她父母要拿回房子,那么他们应该按照买房子的时候的价格计算,还是按照现在的价格计算。现在我们的房子已经价值30万了。
更新时间:2008-04-20 19:34:15
问题描述:
2003年我和我老婆当时还处于恋爱阶段,后来考虑要结婚,就准备买房子.正好当时老婆他们单位有一个购房指标,于是就用这个指标,我出了全部房款六万买了房子.当时因为怕最后不能结婚,所以老婆给我打了欠条.2004年我们结婚,婚后我认为这个房子已经属于共同财产,就销毁了欠条,由于是单位房子,房产证办理比较慢,所以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拿到,那么上面就一定是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
就在今天,我老婆的父母提出,当时既然是借钱,那么他们现在愿意按照当时借我款的金额六万全部还给我,然后房子去做公证,证明是我老婆婚前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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