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时效期
更新时间:2008-07-28 17:15:24
问题描述:
我二叔于1985年由于工伤延误合适的治疗期,后转入北京铁路总医院(现为世纪坛医院),经确诊为骨癌并做了截肢手术,曾输血1400cc,出院康复。期间没有在任何地方输血,95年左右开始肠胃部不适,牙龈出血,口舌生疮,以为是当时截肢手术造成的自身免疫能力降低,所以一直当普通的不适治疗,吃点胃药或者使用草本牙膏等等。殊不知,这时丙肝病毒已经在患者体内发作。2007年6月病情突然严重,在302医院确诊为肝硬化晚期。现在我二叔需要办理社会保险,但是必须出具医院感染丙肝病毒证明,与院方交涉几次均无果,所以不得不寻求法律援助。
像我二叔这样的情况,输血20年一直不知道自己受侵犯,诉讼时效期是多少?是从1985年开始算?
超过20年是不是官司就没法打?我二叔这个案子诉讼时效上如何去做就会对我们有利?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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