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债务人还不了钱,担保人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替债务人还。2违约金是不是有标准?我们两家商量的按日息1%可以么?3如何避免对方因日后房价跌的厉害而找借口拒绝还钱?4修改后的协
更新时间:2008-04-20 10:15:30
问题描述:
我哥与嫂子离婚,经商议,将唯一房产(小产权)归女方,但女方给男方32万元,我们起草的还款协议如下: 偿还债务协议甲方(共同债权人):周震实 周良书(我方)乙方(共同债务人):王京京 王义和因财产分割,甲乙双方产 生债权债务关系,乙方共欠甲方人民币现金32万元。乙方承诺还款计划如下:一、2008年4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偿还甲方19万元。二、剩余13万元自2008年5月1日起每月30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偿还4000元,以银行记录为准;剩余部分于201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三、乙方如违约,逾期未还部分从2010年6月1日起每逾期1日,加付1%违约金。双方商定此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协议共2份,内容相同,作为法律依据。以下无正文。 但女方修改了,如下: 折价补偿协议甲方:周震实 乙方:王京京(女) 担保人:王义和 因甲乙双方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归乙方所有。乙方同意依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人民币现金32万元的房屋折价补偿款。一、2008年4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19万元。二、剩余13万元自2008年5月1日起每月30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每月支付4000元,以银行记录为准。所有剩余部分于2010年4月30日前全部还清。三、乙方如违约,逾期未支付部分从2010年5月1日起每逾期1日,加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该等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三。四、双方确认,双方父母曾为购买该房屋所出资的若干款项系各自对其子女的赠与,双方就该房屋的产权而言各自对对方的父母并不享有任何债权,也并不承担任何债务。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下的补偿款由甲方自行与其父母处理。乙方父亲王义和担当乙方付款义务的担保人。双方商定此协议,签订后即生效,协议共2份,内容相同,作为法律依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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