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下我父母早在6年前已
离婚,但是后来因为我,他们又像以前那样生活在一起了,再这六年中,我父亲没有再为子女及家庭尽过任何义务,他从没有拿过钱回家.他几乎是自己养自己,家里的开支费用都是由母亲支付.现在他天天在家呆着,不工作,我母亲看他这样就说他,让他离开我们,但他不原离开,就动手打我母亲,现在要求我和我母亲把户口由家中迁出来.理由是他们离婚了,不在是和他一家.由于我们家乡在卖地,我母亲在这之前给了近4万元给我父亲去投资,没有留下任何
证据,请问这4万元还能从我父亲手中拿回来吗?要是真的迁户口了手续办清楚了,我以后还要赡养我父亲吗?我的户口该迁往哪里?如果迁户口后我们那里卖了土地以后还有我的份吗?如果没有迁走户口卖土地得的钱可以让政府不发给我父亲吗?因为我父亲是个不务正业的人,他有了钱就会不认人,没有钱就会伸手问我们拿.做为他的子女我可以用什么法律手段来保护我自己?请您为我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