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否要求赔偿?赔偿数额可以要求为多少?
更新时间:2008-07-25 15:22:47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与A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A公司于2008.7.11日给我公司下了一张20多万元的订单,因为涉及货款较大,我公司和A公司于2008.7.14签定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为传真件:即我公司起草后传真给A公司,A公司签字盖章后传回给我公司),双方约定了货物的具体规格、数量、价格,总金额达20多万。同时约定了
1、付款方式:预付订金30%;
2、以上单价为现金不含税,货到付完余款
3、交货时间:收到订金后10天内发货;
4、交货地点、方式;
5、运输方式;
6、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等等。
合同签定后,A公司一直没有交付订金,因为涉货数量巨大,我公司在签定合同后的第二天就开始为该批货物做准备,之间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是A公司却很意外的在2008.7.22日传真给我公司说因客户取消订单,同时取消该订单。
遇到这种情况,我公司应采取何种方式去解决目前的货物积压问题?应该任何维护我公司的相关权益,能否要求A公司予以赔偿?赔偿的数额可以要求多少?还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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