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朋友会不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属于非法经营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偷税?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8-05-10 17:04:21
问题描述:
06年和07年我朋友共三次在一个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收理财会员的广告,合计招收会员人数超过百户以上,要求这些理财会员把各自帐户开到北京某证券公司营业部,我朋友负责全权代理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合计总金额超过三千万元,理财协议约定是:会员本人自愿将各自帐户交给我朋友买卖股票,我朋友在盈利后收取盈利部分20%管理费,不保底.如出现亏损由理财会员自己承担.现已结算管理费约一百万左右(应得管理费的50%).今年二月被人举报到证监部门,目前还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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