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用工一个月后不签劳动合同,则要支付双倍工资。真的是这样的吗?怎么样才能给我工资?怎么样把我在这一个月所花的车费电话费,饭钱补上?(都是为了工作所花
更新时间:2008-04-23 08:50:44
问题描述:
2008年3月5日开始上班,当天开始以及期间没签劳动合同,没发工资。合同我主动要求让签,可是经理避开不签。(其他同事可以证明)1个月后即4月11日下午向经理要钱,经理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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