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手里面有04年到07年的部分工资单,上面有上班天数的,但是04年05年已经超出了国家法律保护期2年了,请问,这2年的我还可以要吗!象我这样的我们单位有的已经上了11年了,以前的现在还能够补
更新时间:2008-04-12 17:08:19
问题描述:
我04年3月到**工程有限公司实习,04年7月到贵单位上班。我们是在学校招聘会上选择的贵单位,当时单位没有给我们交金,04年7月--05年9月给了我们199元一个月的补助,后来说要给我们签
合同,统一交5金,直到07年5月份给我们签了一个派遣公司的合同,给我们交5金,现在合同我们也没有的,而且岗位和合同也不符号。当时领导说以前的5金给我们补交。因为在这里上班也没有办法。现在我们要求补交单位不理睬我们。而且我们现在的工资都是600+奖金,有的时候整月不放假也没有加班工资的。现在我们交的5金标准和我们收入不相吻合,都是按照底标准交的!1、单位把我们直接转换到派遣公司合法吗? 2、我们的工资标准应该不应该按照
无锡最底标准给? 3、我们没有交的5金单位应该不应该给我们补交?按照什么标准交? 4、我现在辞职能不能要求单位补偿? 5、我们能不能要求单位给加班工资? 我现在想向单位要个说法,打官司也行的!谢谢 补充:我们单位就04年和我们签了一年的劳动协议,后来一直没有和我们签合同,07年5月就找了一家派遣公司的合同和我们签了!是我们单位代签的,我们根本没有见过派遣公司的人!合同当时就2份,单位一份派遣公司一分,我们手上一份合同也没有!当时派遣合同上也没有工资收入标准!找领导商量领导不理睬的。请问这个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我现在手里面有04年到07年的部分工资单,上面有上班天数的,但是04年05年已经超出了国家法律保护期2年了,请问,这2年的我还可以要吗!
象我这样的我们单位有的已经上了11年了,以前的现在还能够补到吗?
我们单位有工人为了向单位要求补交养老金和补偿金被单位派人打成一个重伤的,现在被迫到法院起诉了,但是快半年了,法院一点动静没有!我们单位原先是事业单位,是不是无锡就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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