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钱?
更新时间:2008-06-30 23:17:0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
长春的一个家电供应商,给通辽**电器供货,我安排了一名促销员在通辽**负责销售我的产品,该促销员的工资由我方支付,我在长春向通辽**发货,收货人写该促销员的名字,并由该人负责办理向**入库的手续,后来该促销员以我方拖欠其工资为由,(事实上我方从未拖欠过其工资)私下将我发往**的货变卖,并将所得款据为私有,我与我方通辽业务员于08年3月23日前往通辽寻找到该促销员,并在**电器的小会谈室内达成一致意见:由该促销员返还给我方其所售出的货款,由于该人说当时没有能力支付,但是在08年4月5日前一定会还给我方并写出下欠据及留有该人指纹。但是从4月1起,该人手机就停机了,该人的身份证地址是
科尔沁区清真二委五组,当我赶到那时,得到的消息是该己
动迁,我去清真派出所查其资料,仅调出其父母姓名,而其目前实际居住地在科区何处,派出所也表示不清楚并让我去科区法院看看,我到科区法咨询,法院一办事人员说我的事可以立案,但是要找到当事人才行,否则他们也无能为力,可是要是我去通辽寻找该人,我都不知道怎么去找了,反以咨询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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