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要求物管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8-07-23 10:48:06
问题描述:
我在小区的地下车库已购买私人所有车位,每月交纳50元车位物管费,地下车库有专人看守,停放自家汽车后,在车尾部的自家车位空间内还有一空余处,我便在此停放我以前所骑电瓶车,不影响和侵害任何其他任何人与事,小区内有专门的停放电瓶车的场所,但每月要收费10元,为节约钱,我就长期将我的电瓶车停在自家车位后,前两个月电瓶车丢失了,我即告知小区物管,物管很快就在小区内找到,并告知我不要将车停在地下车位处,不安全,我想我在自家车位上停放电瓶车,未防碍到任何人与事,我何必支出每月10元的停放费,我便继续将车放在原处,上周星期三,我的电瓶车又不在了,到今天也没有找到.我当即告诉物管,并给物管主任去了电话,物管主任认为,小区有专门的停放电瓶车的地方,我的电瓶车停放在小区地下的机动车位上遗失,他们不负责,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我有权要求物管赔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