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从法律途径索偿吗?
更新时间:2008-04-10 17:53:1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8年4月3日购买了开平市海顺水暧器材厂的水龙头一批,用于新屋装修,当天装上后,于2008年4月6号被邻居发现窗台渗水觉得有异,通知本人。进屋一看,满地都是水,刚装修好的木柜,墙身都被浸了,约有4cm的水深,天花都渗水了。
往三楼一看,原来是前几天装的水龙头断了,断面只有一点是新痕,其它的都是很明显的旧痕,其材料质量也有异。当时我要求厂家赔偿水浸到的损失,但厂家推卸责任,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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