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起诉金汉绿港物业违约?是否需要我向申请餐饮环评并不审批之后才能证明商铺物业不能实现租赁目的,因此金汉绿港物业违约?(环保局说现在没有一家商铺到局申请环评)
更新时间:2008-04-10 20:17:35
问题描述:
2008年1月7日,我与顺义区金汉绿港物业管理公司正式签订商铺物业租赁合同(做烧烤),并交纳了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季交纳)。合同约定2008年1月8日交房,当日我拿到了钥匙,但是,直到今日4月9日,物业管理公司仍然不准我们开工装修,理由是替我们跑消防、环保手续还没有办下来。该商铺位于金汉绿港小区里一栋独立的商业楼二层,二层是作为餐饮来招商的。整个金汉绿港小区建设项目环评已通过,但是商业楼租户做餐饮需要做小环评。商业楼存在的问题是与居民楼太近,餐饮环评不可能通过。经物业管理公司与环保局公关,环保局建议改造整个排烟系统。现在金汉绿港地产公司正在就排烟改造项目招标。目前商业楼其他餐饮店已经装修,赶在整个商业楼5月18日开街前营业,只有我们烧烤不许装修,说是如果在排烟改造项目中环保局的公司中标,环评手续通过就没问题,但是如果不是,就不行,所以得等着。
当初口头说过物业管理公司代为办理营业执照,但合同没有明确,只说为我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证明及相关手续。现在金汉绿港说是他们是义务为我们跑手续的,所以不同意免租期顺延和免交一季度物业费,同时不承认交付物业不符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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