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去吗?我应该赔偿钱吗?
更新时间:2008-04-12 08:12:39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去年的11月份,由于工作需要我去杭州出差,我们在杭州定货交了1.5万元定金,并签定了一份合同,当时合同是我签的字。回到单位以后老板看了合同也同意了,但是在后来发货的过程中出现了点以外,老板就不同意在那定货了,事情也就这样放下了,但是在4月6号的时候老板让我前去杭州要回定金,并且停了我所有的工作,而且因为这件事情已经两个月没有给我发工资了,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应该去要钱,假如我去了,钱没有要回来,我应该赔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