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总总原因合同书到现在还未交给公司,公司也不催。我想问像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这份合同我该不该签呢?打扰了,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05 13:06:33
问题描述:
我是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驻贵阳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2008年新的劳动法出台,需要各个公司单位必须与员工签署合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可我们公司呢3月20日才发合同给我们签,上面的内容都不太明确,就连我们最低多少工资标准也没有写,空着的。我来公司快1年,到现在也为给我们买任何的保险。问公司的经理他说:放心公司不会亏待你的,肯定会给你合理的解释,你先签了那空的地方公司会填好盖章给你看的,这么大的公司不可能会欺骗的,假的。这样的回答很让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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