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湖北省以及十堰市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的话,范围包括哪些?赔偿的各项金额分别如何计算?如果协商不成,该如何处理?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哪些?相关的管理部门又有哪些?谢谢。
更新时间:2008-04-09 22:18:35
问题描述:
当事人为已满16周岁的男性,在十堰一工地打工,3日下午5:30左右,他在工地建筑楼上拿钢筋时因为安全设施的原因,不慎摔下当场死亡。至今,工程承包单位尚未上报该事故,并且该企业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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