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有什么责任,是不是我也犯了诈骗罪?
更新时间:2008-04-06 12:01:20
问题描述:
我接了个定单,然后我拿给别人去生产(有跟他签定合同),然后他买材料我有跟他一起去,但是具体的细节问题我没有参与,只是一起去的.后来他跟卖材料的是说好的先给一部分钱,然后等货出了再给剩下的26400元钱.然后卖材料的要求去工厂看下,当时我正在他工厂跟单,这个工厂是他老乡的工厂,他跟卖材料的说是他自己的工厂)他本人没有在,卖材料的过来是我接待的.(同时他来的时候带了6包材料,是我签字的)其余的材料是要8百多包.不是我签字拿货的.后来这个剩下的26400元钱他没有给这个卖材料的.然后人跑到广州去了.现在这个卖材料的就报案了,说是我跟那个人合伙诈骗的.把我带到经侦队咯,然后在经侦队我把那个人的电话告诉警察,警察打电话给他,他承认自己欠卖材料的钱的.而这个买材料的他老婆过来到经侦队去过了,还把那个卖材料的也一起叫过去的咯。现在答应先给卖材料的16000元,还欠他一万,等过段时间再给他。但是这个卖材料的不答应,说一定要把欠他的钱一起给他,要不他就追案,告我们诈骗。 说明一点情况(还有就是我当时签的名字是冯A,我本来的名字是冯AB,以为本来的名字太复杂,签名啊,做自我介绍都不太方便,所以在前2年我就开始用冯A这个名字的咯)。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