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过缓刑还可以转正吗?工作会被解除吗?谢谢李律师!
更新时间:2008-04-03 14:57:49
问题描述:
一朋友于2002年大学毕业后参加上岗考试,被分配到一学校做教师,8月份正式工作。后因与人纠纷于11月份被法院判处4年缓刑。他在学校的工作没发生任何变动,工资也没变化,一年后得到正常转正。直到2006年7月份工资套改时教育局才通知说在缓刑的4年期间工资只能按临时工作领取基本生活费,多发出的部分全都收了回去,从 11月(缓刑期满)起仍按之前的正常工资领。而更离奇的是现在人事局说以前转正这个事也有问题,正在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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