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请问他是否已伤失了房屋的所有权?2、我还能要求法院撤消公证协议吗?3、如果有想要回房屋的所有权,我要如何做呢?
更新时间:2008-04-01 18:32:01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于2004年9月份离婚,后在他的协迫下(有人证明)我们又在2005年10月份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把原属于我的房产变更为他的并要求他在2006年元月份以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时我曾起诉过一次,但我撤诉了)。小孩的抚养费从原来的500元/每月改成300元/每月,但他从来也没履行过协议。房子他也未按协议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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