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出示什么样的证据来打这个官司。他起诉我父亲说他根本没还3000元,是不否合事实的。我们只有当时担保人的证言和证词,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吗?谢谢你!
更新时间:2008-03-30 20:47:35
问题描述:
我父亲于1997年,向他人借高利贷5000元,本金加利息于1999年,共还6800元。但父亲忘记索要借条,现对方起诉我父亲,让他归还其中3000元及同期银行利息。我父亲找了当时的知情人,且他们都提供了证词。《我父亲当时的借条写了两张,一张2000元的,他已经签字了,3000元的没签,因为对方当时认为还有利息没还请。爸爸写的借款利息为20%.》我认为,对方已触犯《刑法》第1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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