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这种情况要打官司的话我胜算为多少?有必要吗?
更新时间:2008-03-31 10:23:11
问题描述:
本人从2005.11.30.租雷某厂房,租期两年即到2007.11.30.到期租金为每月1200元。按双方签订之合同之规定我必须按季度向他交纳3600元,不许延期否则他可以终止合同即可以收回厂房。我两年来如数交纳租金。但厂房到期余月后他以我不能出示已交租金收条为由还向我索要租金。因为当时是按合同履行的他没有开收条才给他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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