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7月20067月这一年的加金公司是否应该补偿给我,劳动仲裁的话证据是劳动手册上注明本人在20057222006722上班并公司盖章,证据充足吗?2008317日辞退我
更新时间:2008-03-26 14:17:17
问题描述:
本人从2005/7/22-2008/3/17日在公司上班,但是公司从没和员工签过合同。2005/7月-2006/7月公司没有帮我加金,说自己去加。2008/3/17日突然告诉我公司因生意不好要裁人,让我做到3月底辞退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