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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03-26 21:42:3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现在的房子,老公说是从他家借款15万,而且当时取款时,是他妈的取单,但是没有借条,既使有借条,也没有我的签字,请问该款项是否能判定为借款。另当时存单的日期是取款买房的前一天日期,这点有悖常理,15万现金不可能前一天存入,后一天取出。再者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不起诉离婚,是否可就该款项是否为借款起诉,要求法院判定该款项真实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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